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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从2005年开始在我校设立助学金,目前已有645名同学获此资助。根据《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有限公司捐款设立「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湖南大学助学金」(第三期)捐赠协议书》相关要求,拟开展我校2016级本科生受助学生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遴选方式

1.学生根据申报条件向学院自主申报,学院由年级辅导员牵头组织各班级负责同学以及普通学生代表对申报学生进行遴选,遴选结果在学院进行公示后由各学院推荐上报。

2.学院不得直接指定推荐学生,学生发现此类情况可向学生工作部或校纪检监察处举报。

3.学生一旦获助将根据考核情况获得人民币5800元的年度资助。

学生申报条件

1.我校全体在校2016级全日制本科生,大学期间未获得其他社会类资助;

2.热爱祖国,有良好的社会公德,遵纪守法;

3.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大学期间全部或部分学习和生活费用,有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且必须在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内,来自西部、国家重点扶贫县的同学可适当优先;

4.学习成绩优异,2016—2017学年秋季学期无不及格科目,且专业加权成绩排名在本年级本专业前20%;(个别综合表现特别突出的同学可适当放宽)

5.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团结同学,乐于助人;

6.无违反校纪校规行为,生活习惯良好,宿舍卫生良好;

7.无奢侈消费行为(未使用高档手机、iPad等)及不良嗜好,不抽烟、不酗酒、不在外租房、不乘坐非法营运摩的及面的;

8.获助后须服从新鸿基同学会的管理,积极参加同学会各类活动。


申报名额分配

按照三期协议条款,基金将资助50名2016级本科学生,由各学院推荐初审名额为60人。现根据各学院2016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以及2013级、2014级、2015级考核分数情况分配推荐名额如下: